尊敬的家长:
您好!
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,根据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 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交通法》、《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》等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 下,请履行好监护职责,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工作。
1.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,学校和家长共同负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责任。
2.教育子女要尊敬老师,遵纪守法,遵守公共秩序,遵守社会公德,严格遵守学校的管 理制度,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,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,增强是非观念,谨慎 交友,不进入游戏厅、KTV、网吧等娱乐场所。教育孩子文明使用手机,不散布谣言、传播不 良信息,不通过网络对他人谩骂、人身攻击等,预防网络沉迷、诈骗、校园贷、网络犯罪, 避免受到不法侵害。
3.家长要结合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及时配合学校,对学生进行用电、防火、防盗、防毒、 防欺凌、防网络诈骗、防传销、防溺水、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,教育孩子不要到危险的地 方游玩,严禁到水库、河流、塘坝游泳、滑冰,防止溺水事故发生。严禁在森林防火禁火区 内使用火种,预防火灾事故发生。
4.根据省、市及学校相关规定,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;发现学生将上述电子产品带入学校(课堂)的,实行统一保管,请家长予以支持配合。
5.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,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。注意食品安全,不购买 “三无”食品。
6.教育孩子不要携带(帮他人捎带)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、健身器材、管制刀具等 违禁物品进入校园,校园内禁止吸烟,自觉配合学校进行违规物品检查。
7.学生如有特殊体质、病史、心理等情况,请及时告知班主任,在做好保密工作前提下, 以便采取相应保护措施,如因隐瞒造成一切后果,由家长承担。
8.学生在校时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(学生上放学时间),请督促孩子按时到校,如有事不 能按时到校,应向值班老师请假,并在约定时间内返校。学生家长骑乘电瓶车骑乘人员均须 佩戴头盔,不“三人同乘”,不在外逗留,不乘无证驾驶机动车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 通安全,回家后如需要请家长及时如实给班主任打电话报平安,如因瞒报、谎报造成的一切 而后果由家长承担。学生在校上课时间,无特殊情况,不允许请假,如有重大事项确需请假者, 必须由家长亲自向班主任请假。学生因事、因病不能按时返校,家长应及时向班主任请假。
9.家长要加强与班主任的沟通交流,了解学生的在校表现,如在家有异常问题请及时向 班主任反映,并与班主任保持电话或者信息沟通。学生及家长联系方式如有变化,请及时告 知班主任。
2023年3月